吉林省宏大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2月28日成立的股份制公司。
公司为保险中介机构,属金融行业。业务经营范围:在全省辖区内代理销售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产品质量保险、消费贷款保险、学生平安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养老、教育金保险等各种保险。
公司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室下设:督导室、营销部、培训部、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计财部、人事行政部等。在全省各市、县设有八家分公司及28家服务站。现从业人员达千人。其中有高级专业职称的24人,曾在省市州保险公司任领导职务的22人,有专业代理资格证的480人。公司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司徽。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非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目前宏大企业文化以其独特的魅力正影响着宏大员工。在经营中公司一直笃守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将员工和客户的利益与公司的发展融为一体,公司制订了《业务人员管理基本办法(简称《基本法》)。为有志于保险代理事业的应聘人员在见习期发放月津贴。业务人员个人代理业绩和有效增员达到考核标准,其个人职业发展可按自己意愿在业务员、业务主管、督导、兼职、讲师各职级系列进行选择。凡个人代理业绩和有效增员考核达标者,皆可按其所在职级领取该职级月底薪和社会养老统筹保险、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资金。
从国际保险市场看,保险中介是一个成熟,健全的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保险中介的保险代理公司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加入WTO后,为了和保险市场接轨,国家十分重视发展包括代理公司的保险中介组织。新修订的《保险法》和国家的有关保险业的政策都对发展保险代理公司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宏大保险代理公司应运而生,发展迅猛。公司现已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林省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长春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长春分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代理保险业务协议。在各家保险公司、社会各界、广大客户的大力支持下,宏大保险代理公司严格依法经营,严肃履行对保险公司承担的义务,热情、周到、及时地向全省广大客户提供诚信服务,为保险人和广大客户架起服务了虹桥。
宏大代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纲要
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结合点,是企业实现管理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重要举措。重视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对于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企业信誉度,对于企业规范管理,稳健经营,加快发展,提高效益,增强核心竞争能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在跨入新世纪不久,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在国内保险市场融入国际市场的历史机遇应运而生的吉林省宏大保险代理公司开业伊始,就把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公司建设和发展的战略措施摆到议事日程。
宏大保险代理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设立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层次:一是以诚信为本,双方(保险人和客户)利益为重,做好枢纽,服务公众,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为核心内容的精神支柱;二是以五大机制为基础的由各项规章制度构成的制度建设;三是公司员工在经营管理和对外公关、社会交往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四是以公司CI识别系统为主体的统一的外观形象。
一、 精神支柱